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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關于堅決打赢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來源:  發布日期:2020-02-11  點擊次數:4542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赢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确保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标,現就疫情防控期間相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确保疫情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産

      (一)落實中省疫情防控物資生産相關政策。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保障企業技術改造和産能提升項目給予專項補助。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對其購置的關鍵、核心設備按固定資産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列入國家“專精特新”的企業每戶獎勵50萬元。發揮省級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纾困基金按市場化方式優先支持疫苗藥品研制、防護裝備設備、醫療救助服務、醫藥生産流通等防疫保障類企業。強化超市和農貿市場商品供給,加大社區直供力度,嚴厲打擊假冒僞劣、囤積居奇、哄擡價格等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國家在疫情防控期間關于交通運輸管理的各項措施,确保疫情防控物資和必要的生産生活物資運輸通暢。(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财政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醫療保障局、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等按照各自職能分别負責,下同)

       二、推動企業有序複工複産

     (二)分類施策有序恢複企業生産。按照八個“嚴格落實”要求,在持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有序組織企業複工生産,做好煤電油氣供應保障,及時幫助解決原材料、用工等問題。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企業,要通過專家幫扶指導、第三方機構技術支持等方式,做好上門指導服務。對油氣、電力等關系國計民生的行業和煤礦、危化品等高危領域企業,落實“一廠一策”要求加強監管。鼓勵企業創新生産運營模式,采取倒班制,降低工作場所人員密度,确保生産經營有序開展。支持大中型批發市場、商超、便利店和生活必需品相關生産及配送企業等複工,其人員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貨源供應等納入地方應對疫情保供範圍,2020年2月和3月用電用氣價格按現行政策的90%結算。幫助外貿企業應對疫情減少損失,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對企業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提供政策咨詢和貿易救濟。(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等)

      (三)進一步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好國家現行一系列減稅降費政策。對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資免征關稅;對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産企業為擴大産能新購置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可按月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運輸、生活服務、郵政快遞收入免征增值稅;對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免收注冊費;對參與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标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醫療衛生機構和物流企業參與疫情防控和運輸防控重點物資的車輛,憑各級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及應急指揮部有關證明資料,免征2020年度車船稅;對各類應急物資、生活物資、重點生産物資、醫護及防控人員運輸的車輛免征車輛通行費,落實防疫應急運輸車輛綠色通道政策;對旅遊、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免征水利建設基金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因疫情導緻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産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确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省稅務局、省财政廳、西安海關等)

      (四)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參保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影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省财政廳等)

      (五)強化金融支持。全面落實《财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審計署關于打赢疫情防控阻擊戰強化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資金支持的緊急通知》(财金〔2020〕5号)精神,用足用好專項再貸款政策。各銀行機構要壓降成本費率,對受疫情影響還款确有困難的中小企業,通過适當下調貸款利率、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延長還款期限、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給予支持,特别是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三農”領域等,金融機構不得随意抽貸、斷貸、壓貸、罰息,鼓勵各大型銀行對上述企業貸款利率在原水平上下浮10%,确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繼續下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小微企業減免擔保費用,其中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降至1%以内,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降至1.5%以内。繼續抓好上市公司培育工作,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陝西股權交易中心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存量及新增挂牌公司減免挂牌年費、初始挂牌費。(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陝西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财政廳、省信用再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等)

      (六)加大财政補貼力度。對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的專項再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的基礎上,中央财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省級财政再給予50%的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疫情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減免3個月租金。對在疫情期間給予中小企業房租、标準化廠房租金、物業費用減免的縣域工業集中區、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中小企業特色載體,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獎補。(省财政廳、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科技廳、審計署西安特派辦等)

        三、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七)支持企業用人穩崗。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不含淘汰落後産能企業、僵屍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比例由上年度實際繳費的50%提高到60%。對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9日)開工生産、配送疫情防控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企業組織職工參加線上培訓的,納入職業技能提升專賬資金範圍給予全額補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财政廳等)

      (八)強化公共就業服務。密切監視分析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情況,鼓勵就近就地就業創業。及時發布用工信息,推行“不見面”網上簡化辦理服務,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支持創業中心建設,按照縣、鎮級創業中心20萬元、10萬元的标準,用于補貼入孵企業房租、水電費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退役軍人廳、省财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四、加快重點項目建設穩投資

      (九)強化重點項目建設。提前謀劃對投資拉動作用明顯的項目土地、能耗、資金等要素,實行重點項目複工、開工台賬管理,明确時間節點、推進措施和責任主體。将建設單位人員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施工物資供應等工作納入地方保供範圍,切實協調解決項目建設相關的道路暢通、市政配套、水電接入、資金落實等問題。(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态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财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公安廳等)

      (十)優化投資審批服務。充分發揮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作用,全面推廣網上收件、網上審批和網上出件。對按規定确需提交紙質材料原件的,應通過郵寄方式寄送,也可由項目單位提供電子材料後先行辦理,待疫情結束後補交紙質材料。各級審批部門要設立審批服務專崗,公布咨詢電話,加強在線值守,為項目單位提供快捷優質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态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十一)發揮好政府投資引導作用。及時下達省級相關專項資金,集中支持一批應急醫療救助設施、隔離設施、公共衛生體系、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領域重點項目建設。用于項目建設和産業發展的省級财政專項資金,一季度下達30%以上,積極争取并及時撥付中央相關投資資金,加快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對已納入發行計劃的專項債券項目,可通過先行調度庫款的辦法,确保項目建設進度不受影響。(省發展改革委、省财政廳等)

       五、聚力聚焦重點任務不放松

      (十二)堅決打赢脫貧攻堅戰。組織開展2020年危房改造工作。紮實推進舊宅基地騰退等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鞏固提升搬遷戶穩定居住質量,加大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力度,改善生産生活條件,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結合“一查一補兩落實”工作,全面核實核準各項基礎信息,指導市縣抓好問題整改,逐項對賬銷号,全面落實特殊貧困群體綜合社會保障政策,全面解決“兩不愁三保障”問題,确保剩餘18.34萬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省扶貧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十三)打赢污染防治攻堅戰。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紮實推進藍天、碧水、淨土和青山四場保衛戰。開辟審批綠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企業擴産轉産、醫療機構增加設備。調整機動車常态化限行措施、建築工地停工、工業源限産限排等規定,确保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行業生産不受影響。強化醫療廢水、醫療廢物、城鎮污水處置監管,增強疫情定點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轉運能力,做到日産日清。嚴厲打擊販賣、食用野生動物違法行為,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将疫情期間的醫療廢棄物運輸車輛納入應急運輸範圍,落實好‘三不一優先’政策。(省生态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十四)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嚴格落實政府債務負面清單,從嚴整治舉債亂象,有效遏制隐性債務增量,确保完成年度隐性債務化解任務。健全地方隐性債務常态化監視機制,實現對所有隐性債務監視全覆蓋,嚴禁搞虛假化債。加強對企業流動性風險監視預警,對于因受疫情影響在股票質押、債券兌付、到期還款、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難的企業,用好金融市場相關政策,幫助出險企業渡過難關。(省财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陝西銀保監局、陝西證監局等)
      (十五)大力發展“三個經濟”。進一步完善工作推進機制,持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動機場三期擴建、“米”字型高鐵網等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建設。落實西部陸海新通道規劃,推動中歐班列“長安号”運貿結合,實現數量和效益雙提升。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建設若幹數字經濟示範區。高标準推進上合組織農業技術交流培訓示範基地建設,積極籌備辦好第五屆絲博會,促進各類要素在陝彙集流動。(省發展改革委、省财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委網信辦、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等)
      (十六)抓好農業生産。做好春耕備播,加強田間管理,組織好農業生産資料生産供應,确保夏糧豐收。保障重要農産品有效供給,千方百計擴大早春蔬菜種植面積,加快恢複生豬生産,抓好肉牛、肉羊、家禽和水産養殖,擴大豬肉替代品生産。組織全省23家大中型批發市場開展産銷對接,暢通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全力保障市場供應不斷檔。(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等)
      (十七)支持服務業穩步回升。制定支持受疫情沖擊的餐飲、住宿、零售等行業恢複運營平穩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發展電子商務,支持傳統零售企業提升網絡營銷能力,推進線上線下融合,進一步釋放網購消費潛力。實施好服務業創新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制定疫情過後旅遊業恢複發展預案,促進旅遊業穩步回升。(省商務廳、省财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遊廳等)

       六、嚴格落實安全生産責任
      (十八)持續加大監管力度。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各類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強化行業管理責任,重點做好防疫物資倉儲物流、運輸配送等重點企業安全風險隐患排查,及時開展安全警示教育,防止忙中出亂。督促企業按要求發放防疫物資,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做到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雙到位”。加強對疫情防控藥品、器材生産企業安全技術指導服務,組織開展疫情防控形勢下的企業複産複工執法檢查或安全檢查,通過信息化、遠程視頻監控等方式開展更加精準有效的安全監管。組織開展煤礦、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等領域攻堅行動,全面排查相關領域安全生産風險。(省應急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陝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等)
      (十九)全面夯實基層基礎。嚴格落實複産複工安全生産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督促各單位結合安全生産特點和疫情防控形勢,制定複産複工方案和檢查清單,認真組織開展複産複工前全員安全生産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訓。推動安全生産工作“重心下沉、關口前移”,使安全管理覆蓋到生産經營一線。(省應急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等)
      (二十)認真做好應急值守。切實加強值班力量配備,加強疫情和安全形勢研判,強化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到崗帶班、24小時安全值班和安全生産、自然災害等信息報送制度,堅決杜絕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等情況。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完善各類安全生産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督促、指導生産經營單位加強安全防範,提前做好應對準備,确保出現險情第一時間安全高效處置。(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等)

       七、着力穩定市場預期
      (二十一)建立疫情期間經濟運行調度分析機制。持續加強各領域經濟運行情況的分析預警,及時掌握新情況、新問題,特别是企業在産品生産、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資金保障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形成問題清單、責任清單,逐一協調解決。(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統計局等)
      (二十二)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強新聞宣傳,主動發布消息,做好重要防控物資生産調配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穩價的正面宣傳引導,堅決遏制不實傳言和惡意炒作,回應群衆關切,穩定市場預期。(省政府新聞辦、省衛生健康委、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等)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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